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賽罕區分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偵辦的“白某某、任某某集資詐騙案”,現已進入起訴階段,為有效進行案件訴訟活動,最大限度地挽回投資者的損失,望該案件受害人于2021年1月31日前攜帶身份證、銀行流水等相關證據材料到賽罕分局經偵大隊進行報案。
投資人逾期未到公安機關協助調查的,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擔,望相互轉告。
因本案資金往來巨大,非法獲利人數較多,為依法懲治違法犯罪行為,請本案參與集資的非法獲利人員,主動退還違法所得,及時退還違法所得的,可以依法從輕減輕處罰;其中情節輕微的,可以免于處罰;情節顯著輕微,危害不大的,可以不作為犯罪處理。
特此通告
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賽罕區分局
經濟犯罪偵查大隊民警:
烏警官 18604716676
張警官 16647149744
2021年1月20日